房屋所有权的具体内容,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取得

2023-08-10 10:06:06     出处:法务网

一、

房屋所有权的具体内容

房屋所有权的具体内容如下:

1.占有权。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。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,没有占有,就谈不上所有权。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,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、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、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。


(资料图)

2.使用权。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。

3.收益权。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。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、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。

4.处分权。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,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。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、出租、抵押、典当、赠与、拆除等。

二、

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取得

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式取得:

1.原始取得

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,根据法律的规定,取得新建房屋、无主房屋的所有权,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。

2.继受取得

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,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,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。

三、

所有权转移多久有效

所有权转移多久有效,要看转移的是什么物而定。找法网提醒您,如果是动产的,交付时生效,如果是不动产,自办理登记时生效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
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。

第二百二十四条

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,自交付时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标签: